关于教学诊改平台数据填报的通知

作者: 时间:2021-07-10 点击数:

学院各专业负责人、课程负责人及老师:

根据学院《关于发布诊改实施计划的通知》(赣信院发〔2021〕57号)要求,目前还有部分专业、课程、教师的数据还没有填报或没有关联目标,请学院各专业负责人、课程负责人及专业技术岗的教师在7月11日晚上22点前,把相关专业、课程、教师的数据务必填报完成并关联目标。填报数据时请提前准备好相关材料,具体填报方式按照操作指引进行。因数据填报关系到标准调节和后续自我诊改报告的修订,请各位老师务必在规定的时间前完成,谢谢配合!


质量办  

2021年7月10日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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