关于“四个层面”标准完稿时间的通知

作者: 时间:2021-04-08 点击数:

各相关责任部门:

根据《学院第一期诊断与改进工作简报》的工作安排,请于4月13日(周二)下午17:00点前修订完成专业建设标准、课程建设标准、教师发展标准和学生发展标准终稿,并发给质量办王林霞(331625506@qq.com)处,特此通知!

质量办  

2021年4月8日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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