院属各部门:
为简化工作流程,统一规范操作,现将现阶段各相关部门诊改工作安排如下:
1、将部门重点工作(没有的请忽略)上传至平台“保障机制”—“年度重点工作”中;
2、将“2020年度**部门工作计划”(统一命名,可根据实际情况修订,要有任务分解表)在平台“任务管理”—“发布任务”中发布,同时将此计划交至质量办吴丽红处,QQ:775230108;
3、任务接收部门及任务接收人及时接收任务并对任务进行处理,直至最后完成流程操作;
4、撰写部门诊改报告(提供模板)。
以上平台数据上传及计划提交请在7月6日前完成,诊改报告在7月9日前完成。
特此通知!
质量办
2021年7月3日